第899章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赢凰也不理会沈留香,很快便带着他下楼,出宫,最后翻身上马,吩咐月奴甩给沈留香一匹千里驹。
她没做半句解释,打马就往城门方向冲去。
沈留香一头雾水,攥着缰绳翻身上马,紧紧跟在后面。
马蹄踩过青石板路,溅起一路尘土。
两人出城后,赢凰的速度没有半点减缓。
沈留香看着前面赢凰的背影,心里的疑惑越来越重。
他不知道赢凰要带他去哪里,也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两人疾驰了大半个小时,眼前的景象慢慢变了。
荒芜的田地扑面而来,田地里的庄稼早就被大军踩踏过,连一根完整的秸秆都找不到。
倒塌的屋舍散落在路边,房梁歪歪扭扭地架着,上面挂着破布和干草。
沈留香的速度慢了下来。
他看到路边躺着一个老人,身上盖着半块破草席,露在外面的手已经冻得发黑,早就没了气息。
旁边蹲着个面黄肌瘦的孩子,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的样子。
孩子手里攥着半块发黑的动物骨头,上面满是牙印,一动不动地盯着老人的脸,连哭的力气都没有。
他的衣裳破得露出了肩膀,皮肤上全是冻疮,渗着血珠。
沈留香勒住马,从怀里摸了半天,找到了一张葱花油饼递给了孩子。
这还是他临行之前,给赢凰准备的干粮。
不远处的难民看到有人停马,呼啦啦地围了上来。
他们个个面黄肌瘦,眼睛里冒着贪婪的光,伸手就往沈留香的马背上抓。
“给点吃的,好心人,给点吃的吧。”
“我孩子快饿死了,求求你了。”
……
沈留香愣了一下,刚要去拿怀里的干粮。
赢凰勒马回来,一把拉住沈留香的缰绳。
“不能给。”
她的声音冰冷,没有半点温度。
沈留香刚要说什么,就看到人群里突然冲出来一个壮汉,一把抢过刚才那个孩子手里的葱花油饼,饿死鬼一般塞进自己嘴里。
孩子惨叫一声,被壮汉推倒在地,脑袋磕在石头上,流出红色的血。
周围的难民没人管孩子的死活,反而一窝蜂地涌上去,对着壮汉拳打脚踢,就为了抢那半块剩下的葱花油饼。
沈留香攥着缰绳的手越收越紧,指节泛白。
他前世见惯了繁华盛世,高楼大厦,灯红酒绿。
他见过有人为了买个限量版的包包一掷千金,见过有人一顿饭吃掉几十万,见过路边的流浪猫流浪狗都有人精心投喂。
他从来没想过,在这个世界,人能为了半张油饼拼命。
赢凰看着他的样子,声音沉了些。
“你给了一个,就会有一百个一千个围上来。”
“你带的干粮不够分,到时候他们会直接把你和马都撕碎了吃。”
沈留香顺着赢凰的目光看过去。
路边的土坡上,两个妇人坐在地上,手里拿着刀,正在对着一具尸首比划。
旁边的篮子里,放着已经剁好的肉块。
她们看到沈留香看过来,非但没有躲闪,反而抬起头,露出麻木的眼神。
沈留香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他知道这是什么。
易子而食!
这四个字以前只在史书上见过,现在活生生地摆在他眼前。
沈留香只觉得心里像是压了一块千斤重的石头,连呼吸都觉得发闷。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赢凰没再说话,打马继续往前。
沈留香咬了咬牙,跟了上去。
一路上的惨象越来越多。
路边的尸首没人收,被野狗啃得残缺不全。
逃难的百姓扶老携幼,脚步虚浮,走着走着就有人一头栽倒,再也爬不起来。
旁边的人连看都不看一眼,麻木地从尸首旁边绕过去。
沈留香的嘴唇抿得紧紧的。
他以前总觉得自己穿越过来,就是为了泡妞,为了赚钱,为了当个逍遥快活的世子爷。
他见过官场的黑暗,见过世家的龌龊,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间地狱。
那些高高在上的王公贵族,在朝堂上争权夺利,你死我活。
他们一句话,就能让几十万大军开赴战场。
他们一顿饭,就能吃掉普通百姓几年的口粮。
死的人,从来都跟他们没关系。
死的全是这些连窝头都吃不上的老百姓。
傍晚时分,两人到了一个名为太平镇的地方。
镇子的牌坊歪歪扭扭地倒在路边,整个镇子静得可怕,连狗吠声都听不到。
风刮过空荡的街道,卷起地上的纸屑和干草,发出呜呜的声响。
镇子里面十室九空,不少人家的门敞开着,里面的东西被抢得精光,早就没了活人的气息。
墙角堆着几具尸首,已经开始腐烂,散发着刺鼻的臭味。
赢凰的脸色越来越沉。
她径直策马到了镇东头的一处篱笆小院前,翻身下马。
沈留香跟着下马,站在她身后。
赢凰伸手推开柴门,院子里的景象让沈留香倒吸一口冷气,就连赢凰也变了脸色。
两具衣衫不整的女尸倒在井边,死状凄惨。
穿着儒袍的老先生背靠着门槛,怀里紧紧抱着个三四岁的孩子。
老先生的胸口一道深可见骨的刀伤,血浸透了半件儒袍,早就凉透了。
孩子的脸埋在老先生的怀里,同样没了气息。
旁边的石桌上,摊着一卷未写完的《劝农书》,纸张被风吹得哗哗作响,边角已经被血浸染成了暗红色。
沈留香走进院子,看向正屋。
墙上贴满了孩童的习字贴,字迹歪歪扭扭,却写得十分认真。
屋角放着十几张矮小的木桌,桌面上还摆着没写完的字帖,砚台里的墨早就干了。
赢凰站在院子中央,指尖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
她身上的气息冷得像冰,周围的空气都仿佛凝固了。
赢凰的声音很低,带着压抑的愤怒。
“上次我带飞凤军赶往临京时,曾在这里落脚歇息。”
“这老先生是个不第秀才,屡次科考不中,便留在镇上开了个私塾,免费教穷人家的孩子读书识字。”
“他见我气度不凡,拉着我说了整整一晚上的话。”
“他说中原诸国打了几十年,今天你抢我一城,明天我夺你一地,王公贵族们忙着争权夺利,死人都是百姓,哪怕换了个皇帝,日子也照样苦。”
“他说要是能出现个明主统一天下,让百姓能吃上一口饱饭,比封多少个王侯都强。”
赢凰的声音微微发颤。
老先生的话像重锤一样敲在她心上,这次特意带沈留香来,就是想让老先生亲自跟沈留香说说民心所向。
她知道沈留香有经天纬地之才,只要他愿意,两人联手,就能结束这个乱世。
没想到不过短短数日,老先生一家人竟全部惨遭兵祸。
沈留香蹲下身,拿起那卷《劝农书》。
上面的字迹工整,一笔一划都写得十分认真。
里面写的全是怎么改进农具,怎么培育种子,怎么让田地多打粮食。
最后一页只写了一半,墨迹还没干,就被血浸透了。
沈留香想起刚才路边看到的那些难民,想起那些冻饿而死的尸首,想起那个为了半块油饼差点被打死的孩子。
他前世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难受过。
沈留香以前总觉得,朝代更迭,历史轮回,都是必然的。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句话他以前念的时候,只觉得写得好,写得深刻。
现在沈留香才明白这几个字到底有多重。
每一个字,都是用老百姓的血和命堆出来的。
沈留香沉默了半晌,终于缓缓开口,声音无比沉重。
“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风卷着他的声音,在空荡的院子里回荡。
赢凰转过头看向他。
她眼神里没有了平时的冰冷,只剩下郑重和期盼。
赢凰伸出手,握住沈留香的手。
“沈郎,你答应过我,要帮我结束这个乱世。”
“现在楚国已经平定,我们有粮草,有雄兵。”
“是时候荡平诸国,还天下百姓一个太平盛世了。”
沈留香抬头看向赢凰,目光随即扫过院子里的尸首,扫过那卷染血的《劝农书》,扫过墙上歪歪扭扭的习字贴。
他刚穿越过来的时候,被沈留白打晕扔到花船上,那时候他只想活下去,只想当个逍遥自在的世子爷。
后来他跟赢凰并肩作战,杀刘志武,炸赢无忌,退犬戎,灭离阳大军,扶持赢凰登基。
沈留香做这些,一半是为了自保,一半是为了赢凰。
他从来没真的想过什么天下苍生,什么太平盛世。
可是现在,沈留香看着眼前的惨象,心里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他穿越到这个乱世,不是来当看客的。
沈留香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沈留香反手握住赢凰的手,手指扣得很紧,声音很稳,带着前所未有的坚定。
“好,我陪你荡平诸国。”
“我要让这天下,再也没有易子而食的惨事。”
“我要让所有老百姓,都能吃上一口饱饭。”
就在这时,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沈留香和赢凰同时转头看向院门口。
一队穿着叛军盔甲的士兵,已经把小院团团围住。
领头的将领坐在马上,手里拎着一把带血的长刀,脸上露出贪婪的笑。
“哟,还有两个活的。”
“这娘们长得真俊,抓回去大家人人有份啊,开荤了啊。”
“这男的穿着不错,身上肯定有银子,杀了搜身。”
士兵们哄然应诺,提着刀就往院子里冲。
沈留香眼中寒光一闪,松开赢凰的手,腰上的短铳已经滑到了掌心。
他之前心里压着的火气,正没地方发,这些叛军,刚好撞在了枪口上。
赢凰的气息也冷了下来,抬手按在腰间的剑柄上,指节微微泛白。
今天,这些人一个都别想活着离开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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