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火神的救赎(三)
郑谋跪在窝棚前,膝下的瓦片硌得他麻木,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砸在地上的灰尘里,晕开小小的湿痕。
“娘,儿子不孝。这些年,没来看你。”他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喉头哽咽得发紧,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深处硬生生挤出来的,带着撕心裂肺的涩意,眼泪砸在膝头的瓦片上,又溅起来,打湿了破旧的衣摆。
“儿子今天差点死了,可又没死成。有人放了我一条生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放我,也不知道往后该怎么活。”他抬手抹了把眼泪,指尖粗糙得像老树皮,蹭得眼角生疼,可泪水偏不争气,越擦越多,顺着脸颊的沟壑往下淌,混着脸上的灰尘,变成一道道黑痕,滴在地上,晕开小小的湿印,像他这一辈子没处安放的罪孽。
“儿子这辈子,害过很多人。有些是奉命,有些是自愿,有些记不清了。娘,我是不是很浑?是不是很该死?”他重重磕了个头,额头撞在冰冷的瓦片上,发出沉闷的响声,额头很快就红了一片,可他像是感觉不到疼,一遍又一遍地低声问着,像是在问母亲,又像是在问自己。
“我想你了,娘。”最后一句话,轻得像叹息,却裹着二十年的思念与悔恨,重得压得他喘不过气。他趴在地上,肩膀剧烈地颤抖着,压抑的哭声从喉咙里漏出来,哑得像破锣,像受伤的兽,在寂静的夜里独自舔舐伤口,不敢大声,怕惊扰了地下的母亲,也怕暴露自己那点可怜的忏悔。
他跪了很久,久到膝盖失去知觉,久到残月西沉、东方泛白,才勉强撑着身子站起来。起身的瞬间踉跄了一下,他慌忙扶住旁边的土坯墙,指尖抠进粗糙的墙皮,才稳住身形。膝盖传来钻心的麻痛,顺着腿骨往上蹿,可他半点都不在意——他欠的,总得还。
他转身,一步一步,往来时的方向走。不是回王府,是回秘狱。他欠的,该还了;他没说完的话,该有个了断了。每一步都走得很慢,很沉重,像是脚下灌了铅,又像是在踏过自己这二十年来沾满鲜血的罪孽之路,每走一步,都觉得膝盖的麻痛又重了几分,心底的愧疚也沉了几分。
秘狱的火,已经熄了。
能烧的全成了焦炭,黑乎乎堆在地上,刺鼻的焦煳味混着血腥味,呛得人喉咙发紧;不能烧的也被熏得漆黑,墙壁上的血迹熏成深褐色,像一张张狰狞的脸。王府护卫来回穿梭清点损失,神色慌张又凝重,有人偷偷抹着脸上的烟灰,满眼后怕。王屠依旧守在大门口,脸色比昨晚更黑,周身气压低得吓人,连风都不敢往他身边靠。
“庄主,城北马厩搜过了,没人。郑长老……怕是死在里头了。”小厮快步跑过来,头埋得低低的,声音小心翼翼,连呼吸都不敢太重,生怕触怒了眼前的人。
王屠没答,嘴唇紧抿成一条冰冷的直线,目光死死盯着秘狱大门里,缓缓走出的三个人影。那目光里,有警惕,有狠戾,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不安。
逍遥子走在最前面,浑身浴血,衣衫破烂不堪,血迹混着泥土粘在皮肤上,连发丝都沾着血痂,有些伤口还在微微渗血。手里的剑不断滴落血珠,“嗒嗒”声在寂静的清晨格外刺耳,像是在诉说方才的厮杀,又像是倒计时。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剩彻骨的冰冷,眼底是杀尽黑暗后沉淀的死寂,活像一尊没有感情的杀神。
他身后,熊淍背着岚,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呵护一件稀世珍宝,生怕稍一用力,就会碰碎了她。岚闭着眼,头轻轻靠在熊淍的背上,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毫无血色,呼吸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长长的睫毛垂着,时不时轻轻颤一下,像是随时都会消散,看得熊淍心都揪紧了。
王屠下意识退了一步,手心瞬间冒出汗来,后背的薄汗粘在衣服上,凉得刺骨。他虽跟逍遥子打过交道,却从没见过对方这般狼狈又慑人的模样,那周身的杀气像冰冷的潮水,几乎要将他吞噬,连抬头直视的勇气都没有。
逍遥子没看他,连一个眼神都吝啬给予,径直从他身边走过,走过那群如临大敌、浑身紧绷的护卫,走过满地的狼藉与未干的血迹,只留下一句话,平静得像在说今日的天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郑谋没死。”
王屠瞳孔骤缩,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只剩下一片惨白。他猛地攥紧了拳头,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传来一阵刺痛,可他浑然不觉。
“他在城西,他娘的坟前。”逍遥子顿了顿,声音依旧平静,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提醒,语气里没有半分波澜,“你要杀他灭口,最好赶在王府之前。”
说完,他没再停留,脚步没有丝毫停顿,带着熊淍和岚,一步一步,慢慢消失在巷子尽头,身影越来越淡,最终融入了清晨的薄雾里,只留下一抹清冷的背影。
王屠僵在原地,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周身气息愈发阴沉。身后的小厮大气都不敢喘,死死低着头,连眼皮都不敢抬。过了许久,王屠才缓过神,眼底的震惊彻底褪去,只剩浓得化不开的狠戾:郑谋,必须死!
郑谋回到城西时,天已经大亮了。
贫民窟彻底醒了,浓郁的人间烟火气扑面而来,和秘狱的阴森形成鲜明对比,鲜活得让郑谋恍惚以为是梦。贩夫走卒纷纷摆摊,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透着生生不息的劲儿。卖馒头的掀开蒸笼,麦香混着热气氤氲街角;卖豆浆的磨盘吱呀作响,乳白色的豆浆香气诱人;卖菜的挑着担子走来,菜叶上的露水新鲜欲滴,满是生机。
郑谋站在巷口,看着这一切,彻底愣住了。
二十年来,他从没在这个时辰来过城西,从没见过这样鲜活的场景,从没闻过这样浓郁的烟火气。他像个格格不入的局外人,孤零零地站在巷子口,看着眼前的热闹与喧嚣,心里却空落落的,像是被掏走了一样,只剩下无尽的茫然与酸涩。这人间的烟火,这般温暖,这般鲜活,可他,却像是从未真正拥有过,二十年来,他活在王府的尔虞我诈里,活在鲜血与罪孽中,早已忘了这种寻常人家的温暖是什么滋味。
卖馒头的女人抬头看见了他,先是一愣,随即认出了这位当年的“大人物”:二十年前,郑谋是王府差爷、火神派长老,衣着光鲜、神色倨傲,没人敢靠近。可此刻的他,衣衫褴褛、满面尘灰,头发花白凌乱,膝盖还沾着干涸的血迹,佝偻着身子,只剩满身疲惫沧桑,哪里还有半分当年的威风?
女人眼里闪过一丝犹豫,却没多问。
女人犹豫了一下,从蒸笼里拣了两个热乎的白馒头,用油纸小心翼翼地包好,快步走到他的面前,声音温和,带着几分善意:“吃吧,不收你的钱。”
郑谋盯着那两个白胖的馒头,热气扑在脸上,瞬间熏红了眼眶,喉咙发紧得发疼,鼻尖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他颤抖着伸手接住,指尖触到油纸的暖意,竟有些无措,像接住了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他没立刻吃,只是紧紧揣进怀里,挨着那块干硬的干粮,馒头的温度烫得胸口发疼,却也驱散了些许心底的寒凉。
这是二十年里,他第一次感受到陌生人的善意,第一次觉得自己还像人。
“多谢。”他的声音很哑,哑得像砂纸磨过木板,每一个字都带着浓重的鼻音,几乎听不清。
女人摆摆手,温柔地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转身去招呼别的客人了,笑容干净而温暖,没有丝毫的嫌弃与轻视。
郑谋站在巷口,忽然笑了。不是昨晚的苦笑,也不是自嘲,嘴角微微弯起,眼角的褶子挤在一起,淡得像清晨的雾,却藏着释然与酸涩。他活了几十年,见惯了人心险恶、背叛杀戮,从没料到,自己众叛亲离、狼狈不堪时,会被一个陌生人温柔以待,这份简单的善意,竟让他再次红了眼眶。
他把手伸进怀里,摸到那块干硬的干粮,又摸到那两个热乎乎的馒头,忽然很想吃一口。二十年了,他从没尝过自由的味道,从没感受过这样简单的温暖,从没吃过这样带着善意的热食。原来,自由的味道,是热馒头的香甜;原来,人间的温暖,竟这般简单,这般动人,简单到一个热馒头,就能让他卸下几分伪装,感受到一丝活着的滋味。
秘狱门口,王屠终于下定了决心,眼底的狠戾再也掩饰不住。
“派人,去城西。”他压低声音,语气冰冷刺骨,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浓浓的杀意,“干净点,别留下痕迹。”
郑谋知道的太多了:十五年前的暗道、秘狱的机关、火铳队的训练方法,还有判官试验室的所有秘密,每一个都能置王屠于死地,让他万劫不复。哪怕郑谋跟着他多年,哪怕用得顺手,王屠也绝不会留他!
在王屠的眼里,只有利益没有情谊。没用的人,就该去死,留着郑谋,无异于留一颗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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