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逮着一只鹿!
“噗!”
一声闷响,野兔应声倒地,四肢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
箭矢精准地贯穿了它的胸腔。
“真不错啊!”
秦建华心中一喜,快步上前。
这只兔子皮毛油光水滑,正是做毛领的好材料。
他麻利地处理掉内脏,用草绳捆好兔子和皮毛,塞进背篓。
初战告捷,秦建华信心大增。
他继续沿着山梁搜寻,希望能再打一两只灰鼠子或者兔子,凑够给林晓鸥的量。
阳光透过稀疏的树叶洒下光斑,林子里一片静谧。
就在他以为收获止于此的时候,一阵轻微的踩踏枯叶声和低沉的咀嚼声,从不远处一片稀疏的柞树林里传来。
秦建华立刻蹲下身,像只狸猫般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
他忙拨开一丛低矮的灌木,眼前的景象让他呼吸一窒!
一头体型健硕,肩高接近他胸口的成年公鹿!
它正低着头,悠闲地啃食着地上新冒出的嫩草和低矮的灌木叶子。
那对分叉优美、刚刚骨化、覆盖着天鹅绒般茸毛的鹿角,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鹿茸!
上等的鹿茸!
这次真是撞大运了!
巨大的惊喜瞬间淹没了秦建华。
上次那头梅花鹿逮住却被黑瞎子捡漏,害的还差点摔的人没了,这事他耿耿于怀。
没想到今儿个居然又遇到一只更好的,绝不能让它跑了!
秦建华心脏狂跳,手心微微出汗。
这头鹿的价值,远超十只野兔!
鹿茸、鹿血、鹿肉、鹿皮……
都是好东西!但猎鹿的难度也极大,用弓箭射杀体型这么大的鹿,必须一击致命,否则它受惊狂奔起来,根本追不上。
秦建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深吸几口气,慢慢伏低身体,借助灌木的掩护,一点点向鹿靠近。
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生怕踩断一根枯枝。他观察着鹿的站位,寻找最佳的射击角度。
鹿的心脏位置被前腿和肩胛骨保护着,头部又太高且容易晃动。
最好的目标,是侧后方靠近后腿根部的软肋,那里直通内脏!
他估算着距离,大约三十步。
这个距离,弓箭的力道和准头都面临巨大考验。
他缓缓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
手臂因用力而微微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巨大的机会带来的亢奋和压力。
他再次回忆练枪时控制呼吸、稳定手臂的感觉,将全身的力量和意念都灌注在弓弦之上。
弓如满月,箭似流星。
嗖!
噗!
箭矢带着破风声,精准地没入了马鹿侧后方的软肋深处!
直没至羽!
呦呦!
鹿发出一声凄厉痛苦的哀鸣,庞大的身躯猛地向前一窜。
但它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带着箭矢踉跄着朝密林深处冲去。
“糟了!”
秦建华暗叫不好,立刻拔腿就追!
绝不能让它跑远!
血腥味会引来其他掠食者,而且拖着箭伤的鹿能跑很远,一旦跟丢损失就大了!
他爆发出最快的速度,在树林间穿梭追逐。
好在那支箭显然造成了致命伤,马鹿奔跑的速度越来越慢,脚步越来越踉跄。
追出去不到两百米,秦建华就看到它轰然倒地,口鼻喷出血沫,眼看是不活了。
秦建华立刻冲上前去细细查看,确定它的确没有再行动的可能,顿时松了口气。
他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用弓箭,居然真的就猎到,这不能说他箭术好,但肯定大部分是因为运气,此时他的双手都因激动而发抖。
可秦建华始终保持着警惕,往四周扫了眼后立刻开始动手处理。
放血、剥皮、分割……
动作比上次处理野猪时更加熟练。
他小心翼翼地将那对价值最高的鹿茸完整割下,用树叶仔细包裹好。
滚烫的鹿血用竹筒接了大半筒。鹿肉分割成大块,内脏除了心肝,其余就地掩埋。
鹿皮卷好,鹿筋也特意抽了出来,这可是做弹弓或弓弦的顶级材料。
野兔的皮毛和肉也被他重新整理放好。
沉甸甸的收获几乎压满了背篓。
秦建华看着地上剩下的大量鹿肉和骨头,有些犯难。
全背回去目标太大,风险太高。
他忽然想到了那个地窨子!
他立刻背起背篓,拖着沉重的脚步,凭着记忆向那个秘密地窨子走去。
一路小心翼翼,确认无人跟踪。到了地方,他仔细观察入口附近的痕迹。
厚厚的腐叶层没有新的踩踏痕迹,他之前做的伪装也完好无损。
“看来真没人发现!”
秦建华松了口气。
他熟练地搬开掩盖的石头和树枝,露出入口。
就在他准备下去时,忽然听到一阵响动,下意识躲到了一旁。
结果……
下一眼,他就愣住了。
就见原本留在家里的啸天,居然出现在了灌木丛后。
它一边跑,一边循着气味,直兴奋叫着冲向了地窨子的入口!
那熟门熟路的样子,仿佛回到了自己家!
秦建华一愣,随即一个念头如同闪电般击中了他!
这地窨子…
…啸天它妈黑虎是秦老三的狗!
秦老三……老炮手!
这地方,这隐秘的构造,里面遗留的狩猎工具……
难道……
这地窨子原本就是秦老三的秘密据点?!
是了!
只有常年混迹山林的老猎人,才会费心挖这么个设施齐全、极其隐蔽的避难所和储藏点!
黑虎认识这里,所以啸天凭着血脉里的记忆或者残留的气味,也认得!
巨大的惊喜和一种莫名的宿命感涌上秦建华心头。
他不再犹豫,跟着钻了进去。
地窨子里依旧阴凉干燥,一切如旧。
他将暂时无法带走的鹿肉、部分内脏和鹿骨仔细地用油布和干草包好,藏在地窨子最里面干燥的角落。又检查了一下之前存放的盐、火镰等物资,确认无误。
这期间,啸天一直跟着他,走哪跟哪,哼哼唧唧的跟撒娇似的。
“以后,这里就是我的秘密基地了!”
秦建华抚摸着冰冷的土壁,心里充满了踏实感。
他将鹿茸、鹿血竹筒、鹿筋、心肝、两张野兔皮和部分最好的鹿肉、兔肉装进背篓,又将地窨子入口仔细复原,这才带着今天的收获和满心的激动,踏上了回家的路。
啸天跟在他脚边,小尾巴摇得欢快。
回到家里,已是下午。
大姐秦红梅和二姐秦迎春都去上工了,只有秦建民和秦丁香在院子里照看黑虎和另外两只小狗崽。看到二哥背回这么多肉,两个小家伙眼睛都直了。
“二哥!你……你又捡着啥了?”
秦建民咽了口唾沫。
“嘘!小点声!”
秦建华赶紧关好院门,压低声音,“不是捡的,是在林子里打的。”
“快,帮我把背篓抬进去!”
三人合力将背篓抬进屋里。
秦建华立刻动手,将鹿茸、鹿血和鹿筋包好,小心地藏进了柴火堆下地窖里。
剩下的鹿肉、兔肉也分割好,大部分用盐腌上,准备风干或熏制,小部分留着这两天吃,两张野兔皮和鹿皮则挂在仓房阴凉处风干。
忙活完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秦建华累的够呛,歇了会后又把两张野兔皮和鹿皮收拾了,这才扛着枪上工去了。
过了几天后,皮子阴干的差不多了,秦建华正琢磨着啥时候给林晓鸥送过去,没成想院门外却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谁?”秦建华警惕地问。
“是我,林晓鸥。”门外传来刻意压低的女声。
秦建华一愣,赶紧去开门。
只见林晓鸥裹着一件旧棉袄,挎着个小布包站在暮色,神情有些紧张地左右张望。
“快进来!”
秦建华把她让进院子,迅速关好门。
“东西……弄到了?”
林晓鸥看着秦建华,眼睛亮晶晶的。
秦建华点点头,带她到仓房,拿出那两张处理好的野兔皮。
“你看,皮子还行吧?没破洞,毛也厚实。”
林晓鸥接过皮子,爱不释手地摸了摸。
“太好了!比我预想的还好。”
她说着话,目光一瞥忽然看向了旁边的木盆。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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