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一章毫无准备之时
我们俩在此找到山洞并生活其中,两年后我们完全通过手势进行无障碍沟通,他觉得暂时不应该再往前走,因为没有人敢保证在此碰到人类就能杀死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尽量适应环境,遵循空间规律。他还说:"我们现在只能是个孩子。""我想让你知道什么叫‘孩子’?"我问他,"我希望你能告诉我这个问题到底有多大用处。”
人们常常福祸相依,笔者轮回一次猪胎就在此派上用场,发现此处兽语与盘古世界兽语相通。
打造势力字在此动物要开启灵智才会觉醒兽语,在这2年相处中我还结交过好几个动物朋友,有2个野猪、1个猫头鹰和1个黑眼圈猴子。
特别是那两只开启灵智的野猪,更是让我非常友好,因为我在它们的印象中都是它们的同类似物,而我又非常喜欢与它们沟通,根据它们与我的关系,每年会有成千上万的飞升者从别的社会各界赶来,但很少有人能活着从这沙漠中走出来。
认为这里向前二千里有个更大的绿洲,绿洲里藏着几万个食肉动物大,飞升而来人类对这三级世界只有比一般凡人多几分耐力就完全不敌食肉动物。
即使闯关那绿洲前有二千里沙漠地带可以到达落日宗所在之地,到达之地就是噩梦真正开始之地,那些飞升的人们到达之地之后就被抓起来当灵奴开采直至累死,落日宗正在往里行走的模样他们不得而知。
两年来我还试着教跟我来过的这个人学盘古世界语言,尽管他学得不太快,但浅显的日常用语,他已经学得很好了,而我跟他聊天的部分,他能听得懂。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提升力量,经再三证实这里最合适的功法是道经之上所整合出来的基于丹田不断汲取世间狂暴灵力而形成的修行方法。
我将与我同行的飞升者命名为“狗蛋",而这两只野猪我则将它们命名为”哼哼“与”哈哈",这只猫头鹰我则将它命名为“糖糖",而这只相貌难看的猴子则被命名为”阿丑".它们都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一新命名,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实际上过着野人般的生活——我们在土地上种下了熟透的草籽,尽管这类食物的口感并不理想,但它还能解决吃的难题。
我的日常任务是不断地寻找提高自己能力的方法,再加上练道经的功法是拼命地跑沙丘,以增强适应这片沙漠的能力,由于我不愿意到这片土地上去永远过野人般的日子。
相比较而言,狗蛋则较为慵懒,每天只照料我们开出来的一小块土地外便趴在洞穴中睡大觉,彻底过上了农民般的日子。
“月圆之夜,我在沙丘上睡着了。
狗蛋望着我寂寞的背,爬到沙丘上,坐到我跟前长叹一声,接着指着头,再指着我的头,再把两只手和为贵。
看他的姿势才恍然大悟融魂这个方法真的很不错,这些年大家都面临着沟通的阻碍,若能融魂大家共享记忆、语言系统等信息。
在这几年的相处中,对于面前这个黑黑的瘦瘦的人,大家都互相建立起了信任感。
我向狗蛋点点头,然后我把心遁入它的神海,慢慢地把它的心吞噬掉,狗蛋也不抗拒地在那里咬紧牙关地坚守。
我慢慢地在心里收拾起对它的回忆,这段时间我发现我彻底嘀咕起这家伙来,他可是个不知活过了多少年的老怪物啊,他在自己那片大世界里可是一方霸主啊,由于力量已经到达天尊极限而飞升至此。
带着自己心灵的回忆我继承着自己的文字,在神海中以自己的文字把魔经中的精华告诉自己,而自己同样是以魔经中吞噬掉我部分心灵来继承着自己的回忆与文字。
我从它的神海中走出来,回到我的身体里去,我们俩的感情大大地拉近了,狗蛋冲我笑道:“真没见过呀!在你那天地里你居然一统大世界很牛逼呀!我真敬佩得五体投地呢!不知你是不是有征服这一方天地的念头?”
我望着狗蛋笑道:“我之前至是没有看出你还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主人,说一说你怎么想?”
狗蛋嘻嘻地笑着漏着大板牙:“我从你们记忆中知道,每年途径此地的飞升者有成千上万,但只有我们俩走到这一步,由于这沙漠太大,能走到这一步的甚至还不到万分之一。我要每隔百里建一座标志型的大楼,上面放上点水、点吃的画着简易地图、坐标,如果能碰到一座大楼便能发现这一点。”
狗蛋笑着看了我一眼,接着说道:“只要它们来我们会强行吞吃它的一缕魂魄,读出它的记忆。如果可以拉拢的话会留下一起做,相反会直接以它们为养料增强力量。当我们拥有一定团队时,会在前面绿洲上打造自己的宗门。你们通晓兽语,相信我们能与开启灵智的生灵和平共处。这就是我第一步的打算你们觉得如何呢?”
长得头破血流伸过一根大指:“还行我挺着你的。你还知道吗?我这人最讨厌的是管人。我和你合作好吗?”
狗蛋笑道:“行管人之事给我也行,但这老大也要你做,掌握大局与外交方面我与你差远了?我们势力叫做阴门。因盘古之名万界皆知,到时必有慕名而来者。”
尽管我们在世界上并不强大,但搬一块石头之类还没问题,建造标志性建筑并不难。
果然,当我们搭好5栋标志性建筑时,碰到一位灰头土脸飞升者——一位妇女赤身裸体、瘦骨嶙峋地裹着皮。我问她:"你是谁?"她说:"我叫小芳,是你们公司的小职员。"我说:"你怎么知道的?"她回答我。我想。模样应该是多么狼狈,多么狼狈。
大家按计划吞噬着她的一点魂魄,经过沟通才知道这女人名叫丽莎,本来就是个界主,力气不比咱们俩小。
丽莎得知此地后,欣然同意加入我们联盟
第两百六十三章收服棕熊字头我们3年小队人马已经有20多人了,此时这片小绿洲资源有点捉襟见肘,所以在狗蛋建议下,我们踏上了往绿洲出发之路。
我们没有一次直接穿越,只是每隔百里就建一个临时兵营,沿路做个记号以防走失。
我们每一个兵营都搭得很坚固,以防进入那片绿洲时受到猛兽袭击,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两千里之远对我们而言不算太长,最吃力的是这条路的架设,因此这段路整整消耗了我们2年时间才能到达绿洲的界线。
我们刚刚踏上绿洲,一只足有5米高的棕熊挺身而出,看面前这只大男孩我们还没直接宣战呢。
棕熊看我们一次集那么多人也愣住了,心里一直嘀咕着,这个中高兽通常是一个人来,这次怎么一下子就来那么多人呢,显然也吃了人类的苦头,于是只有两条腿站着警惕地盯着我们看。
我走过去向棕熊抱拳,兽语道:“棕熊老大,我们此次来不是要得罪您,是希望我们能和平共处!”
这头棕熊显然力量不弱,能听得懂我的话,他用兽语对我说道:“小猪崽子,你为什么会成为大猪兽们的说客?这么多年来,没有哪头兽敢像我那样说话,想进我家地盘没问题呀,可你得拿出一点本领来。”
我朝棕熊点点头,兽语接着说道:“嗯,那么我们来一场如何?我们俩一对一吧!只要你们能赢我的话,我会把人撤回来。如果你们输光了,我会把人带到你们的地盘去你们看看如何?”
听到我的话棕熊怒吼着拿着两只脸盆大的熊掌一个劲地拍着前胸气急了:“好一个小猪崽子敢这么挑衅我!说得直白点就是要抢占我的地盘对不对?我棕熊老大可不是吃素的。走我去接受你们的质疑!”
我冲棕熊笑出兽语:“你个傻大的说战就战呀,要是输了球归咱敢。"
今天棕熊老大果然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一番,为了更快除掉我,他直接同意我的请求:“嗯,但如果你们输掉这些两脚兽,是不可能对我进行群攻的。"
我笑着说道:“行了!走我们去沙地上打架吧!你长得高我就怕你。”
说完我就跳进沙漠里,老实说徒手要打败这大块头很不易,可我并不害怕。
棕熊四爪子落地朝我扑上来,我嘻嘻一笑直接用血煞之体,直接原地不见。
棕熊奔向近前愣住了,他想这个男人为什么不在这里呢?他爬起来东张西望这个想找找看我奔向什么地方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很好用的招,那就是利用棕熊的速度快和我的速度快的特点,把它的速度发挥到极致,让它的速度达到最快,然后再以最快的速度射出一个巨大而又强大的,威力无比的,可以将敌人击飞的巨大的,威力无比强大的,能将敌人打飞的巨大的(?)球—————(?)球…————…………—……———…—……——……—…———,………!
此招在棕熊毫无准备之时打出,攻击力虽不高但直接火球会沾污棕熊皮毛。
在这种干旱的环境中轰着巨大的棕熊与被点燃,棕熊遭遇到的人类并不鲜见,但我这种纵火的人是头一次遭遇,直接吃大亏,沙漠上面自己的干旱火越来越大,让棕熊痛得直往地上滚。
我心里非常明白,这是见好就收的道理,所以我用余下的法力把棕熊的火焰吸收进自己的身体里,并向棕熊抱拳道:“棕熊大老板承任,我们照章行事,你们输得起也应该兑现诺言。”
棕熊腾挪地爬起来朝我吼道:“这回不算放火算得了啥本事吧,有术我们拼劲吧!”
我冲棕熊笑道:“行了,拼力也行,我们比掷什么人掷得远就胜了你敢像吗?”
棕熊点点头,说道:“嗯我们不如把东西扔掉,扔掉一切吧!只要比我抛得更远哪怕是胜利!”
我朝棕熊点点头,说道:“嗯,我马上去拿东西,您等着瞧吧!”
说时迟那时快,猫头鹰的糖糖从身上拔下两片羽毛来,我接过羽毛交给棕熊:“我们把这玩意儿扔掉吧!我要你们先扔掉,你们却说扔掉啥都行!”
烧得全身是焦的棕熊拿起羽毛有些犯迷糊,原因是梦见自己没料到我会把这种东西拿出来,但话锋一转却又反悔不来,只好拿起羽毛在顺丰口找到一个丢开的地方,因为风不太大羽毛飘出十几米外便掉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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