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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为了更短的路


第一周,是一种念念从未经历过的挫败。

她的阅读没问题。文献读得比多数人快,理解也到位。Morrison给她布置的三篇文献,她在抵达后第二天就读完了,笔记做了十二页。

但课堂——是另一回事。

第一天的讨论课,教授叫Barker,是个矮小的秃顶男人,说话语速极快,习惯性地把单词连在一起,尾音全部吃掉。念念坐在第三排,听了第一个小时,大致听懂了七成。

第二个小时,Barker点名让学生发言。

美国学生不等被点,直接举手,甚至不举手,直接开口打断。他们的英语流利、快、带着各种地区口音,说到一半会用俚语,会引用流行文化里的梗,然后整个教室笑起来,念念听不懂笑什么。

话题翻得很快。

她在脑子里刚把上一个人的话整理完,新的话题已经往前走了两轮。

她一句话没说。

课后,她去找许杨。

“正常。”许杨把一杯热茶推到她面前,表情很淡定。“我当年第一个月,有一次讨论课,我以为教授说的是'微积分的延伸',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微积分的延迟',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之前发言全是答非所问。”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硬磨。”许杨说。“没有别的办法。”

念念回到宿舍,当天晚上做了一件事。

她把Barker这堂课用到的所有词汇——包括她听不懂的部分,事后找同学确认了一遍——全部整理成一个词汇本。同时,她打开收音机调到NPR,把音量开到中等大小,然后摊开文献,同时进行。

听。读。标注。

她用了三个小时处理第一天的词汇漏洞。

第二天,第三天,一样。

到了第四天,她开始每天听两个小时广播——NPR,BBC,挑不同的主题,新闻、科学、文化。她不用翻译。遇到听不懂的,她先把上下文推断出来,再事后验证。

这个方法她用过一次。

十二岁,程家湾,一本旧《新华字典》,逐字逐句啃。

方法一样。换了个语言。

第十天。

Barker的课。讨论的主题是代数K理论里的一个构造问题。念念坐在老位置——第三排。

Barker讲完了一段,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问题,扫视了一圈学生。

念念举手了。

她感觉到旁边有人侧过头看她——这是她第一次在这门课上举手。

Barker看了她一眼。“Yes?”

念念站起来。

“I  think  the  construction  you  described  has  a  gap  in  the  boundary  condition.  If  we  consider  the  degenerate  case  when  the  parameter  approaches  zero——”她停顿了不到一秒,把那个词找到了,“——the  embedding  fails  to  satisfy  the  regularity  assumption.  You  need  an  additional  lemma.”

她的口音很重。一个中国口音浓厚的英文,语速比美国学生慢了将近三分之一。语法没有问题,但停顿的位置不在美国人习惯的地方。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

Barker盯着她看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在黑板上把她说的位置标出来,推演了三行。

停下来。

“You're  right.”他点了点头,“Good  catch.”

然后他看着全班说:“This  is  exactly  the  kind  of  problem  you  should  be  thinking  about.”

他继续讲下去了。

念念坐下来。

她的右手在腿上轻轻按了一下——心跳比平时快了一点。但这个没有人看得见。

旁边的一个美国学生侧过头,小声说了一句。

她这次听懂了。

“Where  are  you  from?”

“China.”

“Nice.”

课后,Barker在走廊里叫住了她。

“Gu  Niannian?”他停在她面前,核对了一下,“You're  Morrison's  student?”

“Yes.”

Barker推了推眼镜。“Morrison  has  good  taste.”

然后他走了。

念念站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铁皮盒子——她现在每天出门都带着——打开,摸了一下那两个齿轮。

然后合上,装回口袋。

走廊很长。

窗外的树叶被风吹动,哗哗的。

她往前走。

下周是Morrison的第一次正式研讨会。

她需要在那之前,把三篇文献里的核心构造完全推通,带着自己的问题进去。

Morrison不是好说话的人。

许杨提醒过她——Morrison从不浪费时间在准备不足的学生身上。

但念念想起了周教授说的话。

“到了MIT,不要怕Morrison。他严厉,但他识货。”

她走出了走廊,推开了门。

外面的阳光今天很好。

落在草地上,落在路上,落在远处那栋刻着学校名字的石墙上。

念念把帆布包往肩上提了提,朝图书馆走去。

Morrison的研讨会是下周三。

六天。

够了。

第二天。

早上七点。

念念起得早。在村头的小路上走了一圈。

空气很凉。露水很重。稻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

她走到小学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

不是人。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样子。女孩。

穿着一件大了两号的碎花衬衫。领口松垮垮的。袖子卷了好几层。裤子膝盖上有两块补丁。颜色对不上。

她蹲在地上。

手里握着一根树枝。

在泥地上划。

念念走过去。

没有出声。先看了一眼地上。

泥地上歪歪扭扭画了几道痕迹。不是画。是在写东西。但笔画不对。横不平,竖不直。像是照着什么在模仿,但模仿不来。

念念蹲下来。

“你在写什么?”

女孩抬头看她。

眼睛很大。黑亮黑亮的。脸上有两块泥巴。

她没有害怕。也没有躲。

“我在写我的名字。”

“你叫什么?”

“程小禾。”

“谁起的名字?”

“我奶奶。她说田里的禾苗最有劲,刮风不倒。”

念念看着地上那几道痕迹。

“你写给我看看?”

程小禾低下头。又划了两笔。

树枝在泥地上划出一个歪歪的方框。上面加了一横。

像个“口”字。但不是。

“我不会写。”程小禾的声音很小。“我看过我哥的课本。但是我哥不教我。他说女孩子不用学写字。”

念念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

她伸手。

轻轻拿过了程小禾手里的树枝。

“我教你。”

程小禾抬头看她。

“你会写吗?”

“会。”

“你是谁?”

“我是从这个村子走出去的人。”

念念用树枝在泥地上写下第一个字。

“程”。

笔画很慢。一横一竖,力道均匀。树枝在湿润的泥土上留下清晰的痕迹。

“这是你姓。程。跟着写一遍。”

程小禾接过树枝。照着念念写的,一笔一划地描。

歪了。

“没事。再来。”

又来了一遍。

还是歪。

但比第一遍好一点。

“小”。

念念写了第二个字。

程小禾跟着写。这个简单。三笔。

竖勾。点。点。

“禾”。

第三个字。

念念写得很慢。左撇。右撇。一横。一竖。最上面一横。

程小禾盯着泥地上的字。嘴里默念着笔画顺序。

然后她蹲下来,用树枝写。

写完了。

歪歪扭扭的。但三个字全在。

程——小——禾。

她盯着地上自己的名字。

“这是我的名字?”

“对。”

“我写出来了?”

“你写出来了。”

程小禾笑了。

门牙缺了一颗。笑起来露出一个黑洞洞的豁口。

她站起来。跑了两步。又跑回来。

“姐姐!你能教我写别的吗?”

念念看着她。

四五岁。碎花衬衫。补丁裤。手指头上全是泥。

门牙豁着。笑得没心没肺。

和二十年前蹲在这个村口、跟苏雪晴学第一个英文单词的那个女孩,隔了一代人。

但蹲在泥地上的姿势,一模一样。

念念的喉咙紧了一下。

她用树枝在泥地上写了第二个词。

两个字。

“念书。”

“这是什么?”

“念书。就是学认字、学知识的意思。”

程小禾跟着写了一遍。

然后抬头看着念念。

“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念念看着她。

“我叫顾念念。”

“顾……念……念?”

“对。”

“你的名字好多笔画。”

“嗯。慢慢学就会了。”

程小禾又蹲下来。开始写“顾”字。

写了三遍。没写对。

但她不停。

树枝断了。她换了一根。继续写。

念念站在旁边。

看着她。

太阳升高了。光从大槐树的叶子间漏下来。落在泥地上。落在程小禾歪歪扭扭的字迹上。

念念把手伸进口袋。

摸到了那个黄铜小齿轮。

金属是凉的。

但手心是热的。

她没有掏出来。

她就那样站着。看着程小禾一笔一划写字。

风从稻田那边吹过来。

带着泥土和禾苗的气味。

远处有鸡叫。有狗吠。有人在田里喊话。

程小禾终于写出了一个歪歪扭扭但完整的“顾”字。

她跳起来。

“姐姐!我写出来了!”

念念蹲下来。和她平视。

“程小禾。”

“嗯!”

“你想不想上学?”

程小禾的眼睛亮了。

然后又暗了一下。

“我哥说女孩子不用上学……”

“你哥说的不对。”

念念的声音不大。

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楚。

“女孩子要上学。”

程小禾看着她。

“你是上过学的?”

“上过。”

“上到什么时候?”

“还在上。”

“那你上了好多年?”

“嗯。好多年。”

程小禾低头看了看泥地上自己写的字。

又看了看念念。

“姐姐,如果我上学了——以后能像你一样吗?”

念念看着她的眼睛。

黑亮黑亮的。

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

“能。”

念念说。

声音很轻。

但很稳。

她站起来。

程小禾还蹲在地上。用新的树枝,在泥地上一遍一遍地写自己的名字。

念念站在小学门口。

身后是那间半塌的土坯房。

面前是程家湾的稻田和远山。

她还有两个月。

两个月后,她将飞越太平洋。

去到地球另一边的实验室里。

去做最艰深的数学。

但此刻——

她站在泥地上。

看着一个四岁的女孩用树枝写字。

念念知道。

她之所以要走那么远的路——

就是为了有一天,能让这条路变短。

短到程小禾不用走十二里路过河。

短到每一个女孩都能坐在教室里。

短到“念书”这两个字,不再是一个需要被教的词。

而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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