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趁人之危,坐地起价
柳升说:“明天一早你骑上快马,八百里加急,不换人只换马,争取十七天后进宫禀明圣上。待得圣上同意,大内制作出印信,四十天之内,你能把同古、仁安羌的印信带给她。我留在中军大帐,督促高手匠人,打造‘玉石眼球’。”
柳升说罢,柳宣再也忍耐不住,他感到父亲隐瞒了他太多的事情,急切地问:“父亲,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能予取予求?如果她还要更多缅甸的土地呢?”
柳升沉吟半晌,方才说:“她要那些地方,是想打开一条通路,前往掸邦高地。确切地说,是故夜郎国所在。”
柳宣的好奇心再度压倒怒意:“她为什么去那里,夜郎之地不是大明的禁脔吗?”
柳升幽幽地说:“传说她的挚友被深埋在故夜郎国的废墟下,她想救她出来。”
柳宣大惊失色:“故夜郎破灭一千五百多年了,那时她出生了吗?她怎么和一千五百多年前的人做朋友?被深埋在断壁残垣下那么多年,恐怕只剩枯骨了吧?”
柳升又是沉默半晌,方才说道:“她说,六十四卦是她的祖先,教给伏羲的。她们一族的奇技淫巧远胜于大明,所以才能造出六十四块巨石的巨石阵。颠倒寰宇、隐匿身形,神妙之处,你都看到了吧?”
柳升还有一句话没说——“既然她能将成千上万的‘活死人’变成枯木僵尸,那也能将明军变成同样的硬木桩子。”
父子两人只感到毛骨悚然,都陷入长久的沉默。
此时此刻,他们也拿不准能不能完全相信对方,可目前面对的是个烂摊子——虽然朱棣在北京发出诏书,命令交趾(越南)、暹罗(泰国)等藩属国出兵帮助明军作战,但是那些养私兵的藩属国听调不听宣,磨磨蹭蹭地向这里集结,两个月内能集结起主力部队就不错。
柳宣在想:就算依靠那些藩属国打赢了,只怕请神容易、送神难,交趾、暹罗的军队会占领缅甸的大片地盘,赖着不走了——那才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呢。
柳升暗想:只要“那个人”能争取两个月的时间,付出两座城池的代价不算大,更何况,那些是缅甸叛军占领的城池。
五年之后,“英招军”的堡垒,还是在“活死人”之潮的爆发中,饮恨陷落了。
一个穿着家传金丝轻甲的身影在林莽中拼命逃蹿,桫椤的放射状叶子拍打着他,庞大的蕨类植物黑影摇曳,每一根藤蔓仿佛都想留住他。腐殖质的气味透过铁面具钻进头盔,柳宣强压下烦腻欲呕的感觉,催促自己快跑。
盘根错节的树藤绊住脚踝,柳宣狠狠地摔倒在地,凸起的石头猛然撞在肋下,五脏六腑在钝痛刺激下缩成一团。可柳宣顾不上裹伤,捂着肋下、气喘吁吁地回首眺望。
在铁面具的眼眶里,柳宣看到而十多个穿着明军铠甲的身影离他大约一百五十步,不疾不徐地走着。
自从离开堡垒,三天以来,那些不知疲倦、嗜血如命的“活死人”,一直阴魂不散地跟着他。
呼吸一声比一声急促,偶尔牵动肋下的伤口,柳宣疼得满头大汗,仍是手脚并用地攀上一处高地。他抹一把快淌进眼睛的汗水,双手颤抖着摘下背后的大力蹶张弩,将一支两尺长的弩箭填充进膛口。
弩箭前面一颗三棱锥箭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但是弩箭上面,绑了一管两寸长的火药管,那里面有剧烈燃烧的白磷。
瞄准镜将一百五十步之外窸窸窣窣的人影套进十字,柳宣长久地屏住呼吸,迟迟不肯扣动扳机,在快要憋死自己时,终于下定决心。
父亲亲自断后,“英招军”几乎全军覆没,柳宣强忍悲愤,在“断龙石”上面刻下“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之后带着残部试图从地堡逃离,可还是有二十几个“活死人”追了上来。
他们有的是从地堡里追出来的,有的是残部的幸存者被咬之后、突然发狂变异,那是柳宣亲眼看到“同袍”从质朴刚健的战友,变成嗜血如命的丧尸。
“砰”地巨响,爆炸的后坐力几乎将他肩膀撞碎,十秒钟后,弹着点爆出白炽的闪光,升起一朵微缩版蘑菇云,白磷1000度以上的高温使得那几个人影灰飞烟灭,强烈的冲击波收割着一小片的森林。
柳宣离得很远,仍然能感到灼热的烈风,和皮肉烧焦的恶臭扑面而来。
柳宣心神不安地望着弹着点,似乎想透过白光看清那二十多个的人影的下场。视网膜里还残留着白炽闪光留下的光斑,柳宣在心里反复问自己:“使用白磷弹,是不是错了?”
“不,我要将缅甸边境发生的一切,奏报给朝廷。就算朝廷不管,哪怕召集西洋的雇佣兵,也要杀回来,给父亲报仇!”
叶亮甚至在柳宣的脑海里读取到这样一段记忆:
我被那该死的怪物吞噬之前的那段时间,我只有模糊的印象。
周围的火铳枪响变得稀稀落落,喊杀声逐渐变成无奈的咒骂。
我的同袍兄弟们被“活死人”一个接一个地扑倒、撕咬。
“活死人”知道他们即将赢下战斗,这种确信,又点燃它们嗜血的狂热。
从“野人山”再度潜入堡垒地下,到遇到“祂”,这两个时辰充斥着哀嚎和死亡,是我一生中最漫长的两个时辰。
同袍兄弟的惨叫声消散了,寂静很快笼罩在我身旁。鲜血流淌,汇成一道汩汩的小河。
短暂的寂静之后,只有“活死人”的咆哮和吼叫在周围此起彼伏,他们已经吃饱,想找饭后消遣的节目。
视线被血和汗模糊了,我麻木地抡起苗刀,机械地攻击。
我已经感觉不到疼痛,只有朦胧的钝痛。
粘稠的血腥味像厚厚的毛毯将我包裹,视线愈发涣散,我只看到丧尸们扭曲的身影。
在这些可怖的鬼影中,我忽然看到了“祂”。
它那淡黄色的眼睛,正饶有兴趣地注视着我;它那末端的几十只尖爪,隔绝开其他丧尸,像要独个吃掉我。
这番景象压过了我的狂乱和愤怒——那些穷凶极恶的丧尸都畏惧的“祂”,是怎样一种生物?
肌肉僵住了、气力一扫而空,我的勇气像被它的淡黄眼睛抽走了,沾满血污的苗刀从我手中滑落。我的双腿瘫软,只觉得天旋地转,地面朝我迎上来。
脑袋撞在地面上,在我昏迷前,我感到“祂”冰冷的薄膜包住我,没有牙齿扎进身体,只有呵气成冰的酷寒蒙蔽了我的思绪。
……
当我再度睁开眼睛时,我所以为人的良知已经消逝了,作为怪物中的怪物,我成了暴力残忍的化身,不再有荣誉和归属。
我被永不停息的仇恨驱使着,永不停歇地寻找感染“狂症”的人,砍下他们的脑袋,避免他们吞噬、感染其他无辜之人。
有几个夜晚,当疲惫将我瘫倒在地、昏昏睡去时,过去的记忆为我打开一条缝隙。我回到“英招军”,回到父亲亲自率领的队伍中,赵一诺、陆炀、郭斯武……袍泽兄弟就在身边,仿佛从未离去。
但我知道他们都死在堡垒的地下,很可能他们所变成的丧尸,又被我亲手斩杀。
……
“边水行动”结束一个月之后,某家大医院,柳柠柠双手捧了一保温桶的莲藕排骨汤,在等电梯,给叶亮送到病房里去。
她眼看着电梯从16楼降下,一层层闪烁变幻着数字,右边忽然传来一阵浓烈的香气。
柳柠柠侧脸望去,身畔一位穿着入时的大美妞,胳膊里环抱一大捧玫瑰花,深红如醇酒,花瓣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露珠。大美妞穿了短襟皮夹克,机器猫图案的儿童T恤,似乎只为露出软绵绵的腰肢和肚脐,肚脐旁边有一个带碎钻的脐环,牛仔热裤下面是渔网袜。
柳柠柠本想提醒,香气这么浓烈的鲜花不允许带入病房,可看看戴墨镜、嚼口香糖的大美妞,她想了想,没开口。
柳柠柠又闻到左侧传来烘焙的香气,只见一位和右侧大美妞风格截然相反的女生,双手捧了一个锡箔纸包着的托盘,锡箔纸的缝隙透出浓郁的香味,是黄油和牛奶加量的磅蛋糕。
她不由得侧头多看那位贤惠的女生几眼,对方穿了乳白色的高领毛衣,头上戴了红白相间的三角头巾,腰间系了方格围裙,似乎刚刚烤出磅蛋糕,来不及换头巾和围裙,就急匆匆赶到医院的住院部来。
柳柠柠心想:不知道她是不是来看男朋友,我的莲藕排骨汤是亲手煲的,和她相比,不遑多让哦。
这时身后响起“喀哒喀哒”的高跟鞋踏地声,三个女生回头一看,匆匆忙忙走来一位Office Lady,身上幽幽传来香水味,珍珠色丝袜下面是“恨天高”高跟鞋,急匆匆的脚步扯得一步裙几乎要裂开。
这位Office Lady看似是翘班过来,还穿着职业装,抬起手腕看看表,眉头微蹙,盯着不断下降的电梯数字。她似乎有点焦灼,从口袋中掏出一盒坤烟,抽出细细的一支香烟,忽然想起来这是在医院,又把坤烟塞回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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