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人小说网 > 直男大叔被迫成为万人迷【快穿】 > 第46章 独自养大挚友遗孤的可怜鳏夫(4)

第46章 独自养大挚友遗孤的可怜鳏夫(4)


“那你们家里有酱油吗?”孟青莲问。

谭崇为愣了一下,他的确需要这东西,毕竟刚搬过来,东西备得也不齐全:“还没顾上买。”

“那我帮你们带一壶!”孟青莲拍了拍胸脯,“楼下小卖部我熟,别人家的都是要一毛二呢,王婶子给我便宜,一壶只要一毛一,你要不要?”

谭崇为笑着说要,从兜里掏了两毛递了过去。

她拿完钱就噔噔噔往下跑,跑到一半又探回头来:“等着啊!我五分钟就上来!”

四楼的屋子不大,两间房,一个灶披间,窗户朝北,冬天进不来太阳。

墙壁上有些潮斑,从天花板蔓延下来,触不到地。

家具只有一张床、一张桌、两把椅子和一个旧衣柜,都是前头租客留下的。

谭崇为把贺景行放在床上,用被子把他裹起来,又去灶披间烧了壶热水。

水还没开,门就被敲响了。

孟青莲一手拎着酱油壶,一手举着一根冰棍,站在门口,鼻尖冻得通红:“我妈说了,帮人帮到底。”

“这糖是王婶子多送的,我不爱吃原味儿的,给你吃。”

她把糖塞给谭崇为,好奇地探头往屋里看了一眼,看见贺景行缩在床上,猫儿似得蜷这,不由得说了句:“你家孩子真瘦。”

“我妈说小孩要多吃猪肝,补血。”

“下回我让我妈多买点,给你们端点过来些。”

谭崇为眉心跳了跳,这孩子看起来不像是家里没钱的,心眼也直。

但谭崇为并不想太占他们家便宜,非亲非故的,就算有层血亲的关系在里头,他也不会太麻烦别人。

谭崇为笑着摆了摆手:“不用不用,真不用,你们家自己留着吃吧。”

孟青莲又“哦”了一声,也没多劝,只是低头看了看手里攥着的钱。

她数出九分,递过去:“那这是找您的,一毛一,剩九分。”

谭崇为没接,把那几枚硬币推回去:“就当是我给你的跑腿费,你拿着吧。”

孟青莲愣了愣,刚想搬出自家妈妈这尊大佛的至理名言,可谭崇为已经退了一步,手搭在门把上,冲她笑了笑。

“回去吧,外头冷。”

门关上了。

孟青莲站在楼道里,看着手心里那九分钱。

两分、两分、五分,三枚硬币,带着她自己的体温。

加上她自己攒的那些,够买一根奶油冰棍了。

虽然这个季节吃冰棍多少是脑子有点问题,但总归是钱多了的。

可她不是很开心。

说不上来为什么。

她把钱塞进棉袄兜里,在门口又站了一会儿。

门缝底下透出来的一线光照着她脚上那双沾了泥的棉鞋。

她抬起脚,把鞋尖上的泥蹭了蹭,蹭不掉,索性不管了,转身回了自己家。

谭崇为关上门,走回床边。

贺景行已经睡着了,呼吸很轻,牵着他的胸口一起一伏。

小孩儿的手还攥着被角,睡着了也没松劲儿。

谭崇为把他的手轻轻掰开,塞回被子里,又探了探他的额头。

不烧了。

孩子刚病好,是容易累着。

他想起孟青莲说的话,是有道理的。

贺景行瘦得肋骨一根根数得清,脸色蜡黄,嘴唇也没血色,一看就是亏了底子的。

是该好好补补。

他坐在椅子上,在心里盘算了一下。

系统给的钱算多,刨去医药费、房租、日常开销,还能剩不少。

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吃穿用度都不用发愁。

这在当下这个年代,已经是顶好的日子了。

但关键是他不认得路啊。

“统子,这个年代的菜市场都在哪儿?”

【菜市场大约在现住址往东三百米处,是露天的,只有上午开市,你想买什么?】

“猪肝,排骨,再看看有什么素菜。”

【建议你带上肉票,这个年代肉类需要凭票供应,不过你如果通过系统兑换,可以省略这一步。】

“权限该省省该花花,花也不能这么浪费着花,我还是自己拿着肉票买去吧。”

他翻了翻原主留下的东西,从一个铁皮盒子里找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票证。

布票、粮票、肉票,数了数,够用。

他揣上钱和票,又看了一眼熟睡的贺景行,犹豫了一下。

万一自己这么一出去,孩子醒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害怕了怎么办?

【你可以放心出去,我会监测他的生命体征,如果醒了,我会通过脑内提示通知你。】

“你还有这功能?”

【我一直有,只是你从来没问过。】

谭崇为觉得这话里好像带了点怨气,讪讪一笑,拜托了系统等到贺景行醒了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自己之后就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菜市场不大,但人不少。

天冷,摊贩们缩在棉猴里,露出来的脸一个比一个冻得红。

谭崇为挑了块猪肝,又买了半扇排骨,摊主是个中年汉子,剁排骨的时候刀起刀落,震得案板砰砰响。

“同志,要票吗?”谭崇为问。

“要,排骨一斤票,猪肝八两。”汉子头也不抬,“你从哪儿来的?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刚搬来,就住这儿附近。”

又东扯西扯地闲聊了几句,肉剁好了,谭崇为接了排骨,又去旁边摊子上挑了两颗白菜、一把干粉条、几根冻豆腐。

冬天里能买到的菜不多,白菜是主菜,粉条经放,冻豆腐炖汤最吸味儿。

他又想起来贺景行那蜡黄的脸,去买了半斤红枣。

贵是贵了些,但补血。

回去的路上,风小了点,天边露出一线灰白的光。

谭崇为把菜兜子往怀里拢了拢,想着晚上炖个排骨汤。

排骨炖汤最养人,猪肝可以明天炒着吃,配点白菜,也算是荤素都有了。

虽然原主不会做饭,但谭崇为会啊,而且厨艺可是经过多方认可的。

排骨焯水,撇去浮沫。

灶披间里水汽蒸腾,把窗玻璃蒙上了一层白雾。

他把排骨捞出来,重新下锅,加足了水,放上姜片和葱结。

这个年代没有高压锅,只能用铁锅慢慢炖。

火苗舔着锅底,锅里的汤咕嘟咕嘟地翻着小泡,慢慢从清汤变成了奶白色。

他又切了几片猪肝,搁在一旁备用。

白菜掰开洗净,粉条用热水泡软,冻豆腐切成方块。

等排骨汤炖到七成,再把粉条、冻豆腐、白菜依次下锅。

最后撒上一把盐。

香气从灶披间飘出来,穿过堂屋,钻进卧室。

贺景行在床上翻了个身,鼻子动了动,眼睛还没睁开,肚子先叫了。

谭崇为做完饭,站在灶披间门口,盯着窗外的雪景看了一会儿。

雪又下起来了,细密密的,像筛面一样往下落。

对面楼的窗户亮着几盏灯,暖黄黄的,在灰白的暮色里格外扎眼。

他叹了口气。

刚来的时候看见个雪天,他还以为自己还在天宁市没出来呢。

谭崇为转身走回卧室,轻轻拍了拍贺景行的肩膀:“景行,起来吃饭了。”

贺景行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先看见的是谭崇为的脸。

他看了好几秒,才慢慢撑着身子坐起来。

“叔叔,你做饭了?”

“嗯,炖了排骨汤,你得多吃点,正长个儿呢。”

贺景行闻着空气里的肉香,咽了口唾沫,又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他已经很久没闻到过肉味儿了。

上次吃肉,还是他爸还在的时候。

谭崇为把饭端上桌,一碗排骨汤,一碟炒猪肝,一盘白菜。

米饭是糙米掺着精米蒸的,颜色偏黄,但热腾腾地冒着气。

贺景行坐在桌边,捧着碗,筷子迟迟没动。

“怎么不吃?”谭崇为说。

“叔叔先吃。”

谭崇为想了想,自己不先动筷,这孩子的确会有点心理压力。

想通后他也不再劝了,自己先夹了一块排骨,咬了一口,又舀了一勺汤喝了。

贺景行看着他吃了,这才拿起筷子,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排骨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缝里的肉丝都用牙签剔出来吃了。

谭崇为看着他吃,心里头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也只能多给他夹点肉,盯着他吃完。

吃完饭,谭崇为把还在锅里放着的排骨汤分出来,盛在一个搪瓷盆里。

那是他特意多炖的。

他端着搪瓷盆出了门,敲了对面的门。

开门的是四十来岁的妇人,圆脸,短发,系着一条蓝布围裙。

她显然正在吃饭,嘴角还沾着一点菜叶。

“你找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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